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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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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中小学教材将统一采购 |
| 信息来源:
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
2008-03-05 |
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出版总社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我省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由省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同时我省对编写出版教辅材料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省教育厅负责立项、审查。
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由省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在保证采购质量和采购经费允许的前提下,将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如作业本、地理图册、外语磁带等)一并纳入采购范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省义务教育教科书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教科书采购工作。政府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经费,统一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发行单位。对列入政府采购的教科书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省物价局依据有关规定统一核价,所核价格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依据。据悉,省新闻出版局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教辅材料管理,对编写出版教辅材料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省教育厅负责立项、审查。
我省将加强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教材质量、适用性和价格,按照“鼓励使用国家主流教材和山东版教材”的原则,在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基础上进行初选,每学科选定3种教学用书,编制我省用书《目录》。凡省内出版社开发的经教育部审定的教材,原则上全部列入用书《目录》。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成教材选用委员会,在省定目录内提出教材选用意向。省教育厅在各地选用意向基础上按照末位淘汰的原则统一调整,每个学科只保留2种教材版本,最终确定各地使用教材品种和用量,并下达使用计划。(王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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